|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349G/2026-00420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15 |
| 文 号 | |||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 |
反馈问题 | 2019年以来,嘉兴秀洲区和桐乡市未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违法批复建设用地和规划许可,建设惠泽智能设备等项目,违规占地面积77.3亩。秀洲区固碳混凝土公司超文物审批许可范围违规用地面积12.8亩。 |
整改实施主体 | 浙江省文物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建设厅,嘉兴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处置违法涉建项目,规范文物保护区划范围内涉建项目审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 1.立行立改。违规建设问题均已完成查处;完成惠泽智能设备等项目违规建设问题整改及风貌提升;完成秀洲区固碳混凝土公司违规建设问题整改及风貌提升。 2.举一反三。省文物局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印发工作通知,部署开展大运河文物保护区划违建问题自查自纠。嘉兴市开展大运河文物保护区划未批先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3.长效机制。省文物局编制完成《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并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查,指导地方开展市级大运河保护管理规划修订,推动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指标;印发《关于加强文物卫星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核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定期对大运河保护区划建设项目实施遥感监测和问题处置,有效防范文物违建行为。嘉兴市文物安全工作已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考核指标,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大运河(嘉兴段)违建问题进行动态监测;市县两级均已出台政策,建立文物保护区划内建设项目联动审批监管机制,将文保单位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前置审批许可和考古前置管理规定。 |
整改成效 | 指导地方完成全部点位问题闭环处置整改。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推动大运河保护责任体系持续健全,保护规划顶层设计优化完善,部门联动审批监管机制创新实施,文物安全数智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大运河文物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 2026年4月8日至10日,省委省政府督查办组织省级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核查,查阅了相关佐证材料,会商形成核查意见。根据核查情况,“2019年以来,嘉兴秀洲区和桐乡市未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违法批复建设用地和规划许可,建设惠泽智能设备等项目,违规占地面积77.3亩。秀洲区固碳混凝土公司超文物审批许可范围违规用地面积12.8亩。”的问题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571-87080237 电子邮箱:a821024@163.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