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文化建设“八项工程”,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法治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局党政联席会、全局干部大会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推进学法常态化,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集中自学、网络学院等途径,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并按要求完成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2025年全局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情况发生,无行政败诉案件以及复议被撤销、被责令履行的案件发生,无因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也无因工作人员渎职侵权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发生。

(二)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全面启动《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修订工作,《省条例》修订项目被列入2026年提请审议立法项目。制定印发《浙江省考古前置勘探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考古前置调查、勘探、发掘经费定额编制规定(试行)》,强化我省考古前置勘探工作的全流程监督管理,规范我省考古前置经费定额编制。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审查要求,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全年完成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40余件合同的审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制定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全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6件。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更新工作,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本单位实施的4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本条线实施的16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及时更新调整。

(三)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各市、县(市、区)的文物执法工作相关负责人100多人开展全省文物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全省文物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及用语要求,增强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治理水平。我省选送的两个案件分别获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优秀案例,省文物局获优秀组织单位。与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浙江海警局签署《工作协作配合办法》,加强浙江省管辖海域内水下文物保护执法工作。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区划内建设项目联动“审批+监管”改革模式创新,累计推动9个设区市和70个县(市、区)建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建设项目联动“审批+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文物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四)深化法治宣传实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细化普法责任清单。积极推进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配合做好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学习会相关工作,组织局机关人员赴基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30余场,在“之江文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普法宣传推文17篇、海报37期,在杭州地铁、省府路大屏等平台投放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主题海报。在2025年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浙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宣传周等活动中,通过法律咨询、普法资料发放、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条文推送等形式,宣传普及文物法律法规。指导、支持浙江省博物馆、杭州文物公司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27场次,在鉴定的同时做好民间收藏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五)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更新“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提升群众信息获取的便利性。推进政务主动公开,2025年浙江文物网全年发布信息1547条,“浙江文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0条,视频号发布视频122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群众合法诉求,通过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载体,登记、答复、办理各类来信来访事项180余件。开展社会力量助力文物安全公益试点,指导地方实现文物安全志愿队县(市、区)全覆盖。169支文物安全志愿队开展志愿活动1000场次。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要求,对标全面提升文物领域法治保障水平的要求,仍存在法治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和短板。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二、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思路

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修订《省条例》为契机,深化法治建设研究,强化法治机关建设,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努力提升文物领域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筑牢法治保障根基。全力推进《省条例》修订工作,力争2026年11月底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审。完成《浙江省文物行政处罚适用裁量基准》修订、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工作。梳理、完善业务条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有关文件和条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锻造法治能力内核。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拓展普法宣传维度。围绕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宣传周、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及“四普”第三阶段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并不断拓宽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