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分别印发《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浙江余杭良渚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铺开各项创建任务。
杭州余杭聚焦良渚遗址,实施大学习、大考古、大保护、大科技、大展示、大产业、大共享等7大行动,在大遗址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科技赋能、文物价值社会转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经验推广,努力打造成为文物保护标杆地、中华文明标识地、共同富裕示范地。
(作者:文宣 图片由相应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地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