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49/2024-00198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文号 | 浙文物提〔2024〕21号 |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75号提案的答复
徐泳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75号提案《关于进一步统筹保护、传承、利用好浙东运河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高水平打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浙江样本”。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给予政策保障。印发实施《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浙江段)建设保护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实现项目
建设有规划、项目准入有通则。印发《大运河诗路文化带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分工,确保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强化资金保障,绍兴浙东运河博物馆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设立省级诗路文化带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大运河沿线4市(宁波计划单列市除外)诗路文化带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大运河沿线重点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
二是探索活化利用,深化文旅融合。将运河文化列入浙江省文化基因激活工程,推动杭州滨江区,绍兴越城区、柯桥区等一批浙东运河沿线区县打造西兴古镇(西陵津渡)、浙东运河文化园、黄酒小镇等项目,通过文化底蕴挖掘、名人故居修缮、展陈讲解提升以及旅游演艺开发等多种路径有效激活。成功举办第四届浙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周暨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杭甬对话”大运河遗产保护宣传活动,做优大运河古镇发展研讨会、中国大运河庙会、宁波越窑青瓷文化节、湖笔文化节、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绍兴山阴城隍庙会等大运河文化主题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大运河文化交流传播平台。
三是构建管理体系,落实长效保护。积极开展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摸排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遗存和非遗文化。推进大运河文物本体保护,指导属地申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项目计划。编制完成《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明确全省大运河遗产分段分类分级保护要求、保护区划以及保障措施。严格大运河保护区划内的建设项目审批,指导完成绍兴中国轻纺城设计小镇、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杭电绍兴校区)等方案审查,妥善处理城乡建设与运河遗产保护的关系。推进大运河遗产省级监测工作,大运河文物监测预警国家级数据库及总平台——浙江省试点项目、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系统建设于2022年6月正式上线运行,同年完成与国家级平台、嘉兴市平台互通,2023年实现与杭州、宁波、南浔的数据互通,完成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的数据共享。自2017年起,已举办六届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培训班,不断加强全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水平。
四是推进航运发展,支持项目建设。坚持创新机制抓示范,推动建设杭州京杭大运河博物院、中国水利博物馆、宁波天一阁南馆等一批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重大文旅标志性项目。大力支持浙东运河货运功能全面迁移至杭甬运河,积极推进杭甬运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经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积极争取,该项目已列入《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我省Y型千吨级航道的重要组成。加强运河河道综合整治,绍兴越城古城内河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余姚下姚江堤防提升整治工程、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等一批项目均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高度重视并认同您所提的建议,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浙江段)建设保护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精神,持续做好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诗路文化带建设提升工作,持续强化资金等要素保障。
二是结合2024年度新建100个城市书房、100个文化驿站以及2000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推动浙东运河沿线区县加快布局一批运河特色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与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结合文化雅集培育、文艺赋美与送戏下乡等载体,鼓励、支持浙东运河沿线区县加快培育、开展一批运河主题的文旅节庆活动以及运河音乐节、运河诗会等品牌活动,继续指导杭州、宁波办好“杭甬对话”大运河遗产保护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运河文化魅力。
三是推动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公布实施,按照分类分段分级保护管理要求,落实区划分级、风貌分段、河岸分类的管控措施,并重视运河历史环境与人文景观的延续。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梳理大运河浙江段沿线历史文化遗存,对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认定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开展保护修缮工作。继续建设以浙江省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平台为核心,以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为支撑的“1+5”大运河遗产监测体系。
四是指导杭州京杭大运河博物院、宁波河海博物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串珠成链,打造大运河(浙江段)沿线博物馆廊道。加快推进杭甬运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打通Y型千吨级骨干航道,全面提升杭甬运河货运能力。进一步加强运河河道综合整治,指导地方开展河道保养维护,支持地方开展防洪排涝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运河遗产安全。
感谢您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革命文物处) 徐露晨
联系电话:0571-87019216
浙江省文物局
2024年7月12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24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