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49/2024-00193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1 |
文号 | 浙文物提〔2024〕16号 |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界别活动组:
贵活动组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3号提案《关于古运河新生活 写好大运河保护传承新答卷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精神,切实实施《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全面提升遗产保护管理水平,着力构建立体化保护体系,积极探索传承利用新思路和新举措,全力将大运河浙江段打造成为中国大运河的精品段。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我省相继印发《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浙江段)建设保护规划》,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价值弘扬、河道水系治理、现代航运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总体要求和相应举措。编制完成《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草案)》,根据历史城镇段、现代城镇段、郊野农林段等大运河沿线不同区段,提出对应的管控要求。
二是全面加强保护。积极推进大运河文物本体保护,大运河——洋关旧址保护修缮工程纳入2024年度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项目计划。指导完成桐乡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一期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临平段)——东湖运河段工程等一批涉大运河建设项目审批,妥善处理运河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着力加强运河沿线风貌整体性保护。完善大运河非遗保护名录体系,51个项目入选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10人上榜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涉及项目642项,传承人726名。2023年1月,由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区和临平区联合创建的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列入首批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三是加强宣传交流。积极推进运河文化交流互鉴和对外传播,加强与运河沿线省市、世界其他运河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互鉴,讲好浙江大运河故事。成功举办第四届浙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周暨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大运河文化带京杭对话活动、中国大运河非遗旅游大会、浙江•中国非遗博览会,做优大运河古镇发展研讨会、中国大运河庙会、宁波越窑青瓷文化节、湖笔文化节、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绍兴山阴城隍庙会等大运河文化主题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大运河文化交流传播平台。
四是探索活化利用。杭州博物馆、宁波博物馆、嘉兴博物馆、湖州博物馆、绍兴博物馆和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馆等近30家博物馆共同发起成立大运河(浙江)城市博物馆联盟。指导完成杭州中国京杭运河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浙东运河博物馆展陈建设工程,指导推进杭州京杭大运河博物院、宁波河海博物馆建设,积极打造大运河沿线博物馆廊道。浙东运河萧山区展示馆列入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名单。2023年5月,为积极响应国家文物局“运河文化进校园”的号召,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浙江主会场活动上,推出大运河文化研学线路,以运河文化为主题,以馆校合作为运河文化传播平台,串珠成链,积极实践大运河沿线博物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高度重视并认同贵活动组所提的建议,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保护管理。严格保护大运河浙江段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5段遗产河道和13处遗产点。继续推动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公布实施,按照分类分段分级保护管理要求,落实区划分级、风貌分段、河岸分类的管控措施,并重视运河历史环境与人文景观的延续。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梳理大运河浙江段沿线历史文化遗存,对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认定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开展保护修缮工作。实施大运河地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编纂出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加快推动成果转化利用。建设大运河非遗资源数据库。
二是推进文旅融合。贯彻实施《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在大运河沿线培育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深化非遗与旅游融合,培育大运河非遗体验点,非遗主题街区,打造大运河沿线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指导杭州京杭大运河博物院、宁波河海博物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串珠成链,打造大运河(浙江段)沿线博物馆廊道。持续发挥大运河(浙江)城市博物馆联盟作用,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协调运河沿线展览、文创、教育资源,加强运河文化学术研究等合作,深化大运河文化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三是扩大宣传影响。继续挖掘梳理大运河文化内涵,开展以大运河文化陈列展示、文物宣传、科普教育为重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交流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传播大运河文化,向公众讲好大运河文化故事,同时积极开展馆际资源交流,促进馆际优势互补,搭建大运河文博事业发展的新平台。持续办好浙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周活动,不断加强运河沿线城市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创新大运河的保护利用和展示方式,坚持共建共享、惠及大众,营造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良好氛围。
感谢贵活动组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革命文物处) 徐露晨
联系电话:0571-87019216
浙江省文物局
2024年7月1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24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