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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已归档】
  •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浙文物普〔2024〕2号

    各市、县(市、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已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文物局代章)    

    2024年4月26日     

    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要求,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文物资源普查过程和成果,宣传阐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动员全社会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为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提供坚强思想舆论支撑。

    二、宣传重点

    (一)反映普查工作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和重要发现,展示全省文物资源状况,体现与此紧密相关的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工作。

    (二)反映普查工作典型案例、优秀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展现各地在积极开展普查动员、实地调查、审核检查等工作中的生动案例。

    (三)反映普查工作者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意志品质和精神风貌,宣传展现新时代文物人择一事终一生、爱岗敬业、不畏艰辛、勇毅前行的感人故事。

    (四)反映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并主动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生动实践,广泛宣传文物普查任务要求与文物保护理念原则,体现文物保护社会共识。

    三、组织实施

    省委宣传部加强文物普查宣传工作领导统筹,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文物普查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和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

    各市、县(市、区)普查机构加强文物普查宣传工作组织调度,发动本地媒体、协调相关机构部门,及时发现报送新闻线索,主动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成效。

    四、总体安排

    (一)重要节点宣传,组织消息报道

    1.2024年1—4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解读;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国家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地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活动;各地普查机构设置、队伍组建、人员培训、试点经验等。

    2.2024年5月—2025年5月:普查工作进展、阶段成果和重要发现;普查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等。

    3.2026年6月前后: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文物普查资源目录建立有关情况;文物普查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等,个人(团体)先进事迹等。

    (二)阶段成果宣传,推出综述报道

    分别于2024年、2025年重要时间节点和普查工作结束前后,撰写综述报道,宣传普查工作进展及成果、各地典型经验等。

    (三)重要成果宣传,组织新闻发布

    对普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先进典型,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典型案例宣传,开展实地采访

    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组织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省级媒体及行业媒体,并争取中央媒体开展实地采访和集中报道,选取典型市县和部门、单位,对普查工作进行追踪式、综合式深度报道。

    (五)典型人物宣传,组织专题报道

    根据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对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等进行专题报道。

    五、宣传载体

    (一)全网发动

    协调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省级主流媒体潮新闻、Z视介等品牌栏目推出普查工作报道,适时撰写刊发深度综述、评论。向中央主流媒体、“学习强国”浙江平台推荐优质报道。协调其他省级主要媒体、行业媒体加大文物普查相关内容报道。

    (二)专版专栏

    浙江卫视全媒体矩阵开设专题进行集纳式报道。在省级主流媒体开设文物普查专版、专栏,多角度宣传文物普查知识,多方位呈现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

    (三)专题网页

    在浙江省文物局网站、浙江文物微信公众号开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栏(题)页面,设立工作简报、动态报道、成果展示等栏目,开通文物普查线索和反映意见建议的互动平台。图文链接国家文物局文物普查专题网站。

    (四)专题节目

    协调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学习强国”浙江平台、相关新媒体平台等制作推出以短视频为主的普查专题节目,生动反映普查工作进展与成效。

    (五)主题联动

    将普查工作宣传融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相关文博主题活动,联动发声,扩大影响。

    六、宣传要求

    (一)强化正面引导。把握宣传节点,把控宣传内容,统筹协调宣传平台,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扩大社会覆盖面,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严格舆情监测。认真落实重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联合开展信息共享、态势会商、联动处置,规范发布渠道和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规避负面舆情,及时预判化解舆情风险。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文物行政部门积极协调媒体协同联动,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创新成果,形成强大宣传合力。

    七、保障措施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参考本方案制定所属行政区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宣传工作队伍,推进落实文物普查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