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49/2024-00168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物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4 |
文 号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10月31日前指定的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认真研究,拟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相关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省文物局综合处王政
电 话:0571-87013590
邮 箱:148271701@qq.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教场路26号
邮 编:310006
附件:1.浙江省文物局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4年10月31日)
2.浙江省文物局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4年10月31日)
浙江省文物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