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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2482349/2023-00035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文物局 公开日期 2023-02-06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文  号 浙文物〔2023〕20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22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浙文物〔2023〕20号
    发布时间:2023-03-08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省人民政府:

    现将《浙江省文物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呈上,请审示。

    浙江省文物局

    2023年2月6日

    浙江省文物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文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坚持变革重塑、唯实惟先,在大战中砥砺奋进,在大考中担当作为,在履职中开拓进取,全面推动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高站位、强谋划,开启文博强省建设新征程

    (一)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我省文物领域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全省文物工作会议成功召开。省委书记易炼红作出批示,省长王浩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视频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纲主持,时任副省长成岳冲出席会议,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30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表扬了全省文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17个和个人54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就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打造文博强省作出全面部署,在我省文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省文物事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是国家文物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首个战略合作协议,也是国家文物局与省(市、区)政府签订的首个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国家文物局明确将在依托世界文化遗产良渚古城遗址打造展示中华文明的重要窗口、创建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和世界一流博物馆、开展省域国土空间文物保护专项规划体系试点探索等8个方面对浙江提供大力支持,为我省建设文博强省、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三)省委、省政府作出系列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打造文博强省的意见》。提请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并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为切实抓好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联合印发《文博强省建设十大工程实施方案和世界一流文博机构创建计划》。

    二、融大局、推改革,推进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超额完成2022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乡村博物馆建设任务。出台实施全国首个《乡村博物馆建设指南(试行)》,采取示范引领、政府推动、结对帮扶、多轮驱动等手段,高质量推动全省乡村博物馆建设。截至2022年底,共验收认定乡村博物馆464家,超额完成年度预定目标,为我省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作为全国试点也为全国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上山文化遗址群申遗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省政府成立由时任副省长成岳冲担任召集人,由省委宣传部等11家省级部门,绍兴、金华、衢州、台州4个设区市党委政府和浦江、嵊州、仙居等10个县(市)党委政府及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成的上山文化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专班,并明确了每一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调查研究常态化、分析研判常态化、协调服务常态化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确立了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省政府相继召开两次专班工作例会,授权省文物局印发《上山文化遗址保护和申遗实施方案》。

    (三)文物数字化改革和科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浙里文物”应用被省委深改委列入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目录,并于12月正式上线运行。文物安全智慧监管应用完成迭代升级。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杭州余杭区“良渚遗址5000+”应用、温州市“古系列保护•云端守卫”应用、泰顺县文化遗产(廊桥)保护监管等一批应用获评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数字文化系统优秀应用和全省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指导临平博物馆建成“文物指纹-基于文物微痕比对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应用”,因其在防止文物调包篡改、精准守护馆藏文物上成效明显,被省科技厅列入“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文物保护科技创新荣获大奖,浙江自然博物院《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技术及应用》、浙江省博物馆《冷冻干燥稳定出土饱水木质文物技术研发和应用》分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精布局、强管理,抓好业务工作收获新成果

    (一)考古工作成果丰硕。浙江省考古与文物保护基地开工建设,承担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建设指南》制定工作。温州千年商港——朔门古港遗址取得重大考古发现,实证了温州古港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海上丝绸之路节点,填补了我国列入世界遗产及预备名单的海港遗址均缺乏港口码头考古遗迹支撑的空白,为研究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提供了重要支撑,获国家文物局“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发布会推介,并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2年度国内十大考古新闻。依托重大课题及重要考古发现,持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及“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我省牵头的《长江中下游早期稻作农业社会的形成研究(2023—2032年)》《长江下游区域文明模式研究(2021—2025年)》被列入“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全省开展主动性考古项目18项,承担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含抢救性考古)项目561项,涉及考古调查面积136.02平方公里,考古勘探面积856.87万平方米,线路调查长度1278.20公里,出版考古报告和研究成果34册。

    (二)博物馆建设与管理成效显著。配合国家文物局编制《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遴选标准》《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评分细则》等相关文件。全省登记备案博物馆总数达420座,数量居全国第二。杭州国家版本馆、南宋德寿宫遗址博物馆等重要文博场馆建成开放,并成为一票难求的热门打卡地。浙江省博物馆之江新馆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成立4个工作专班,对新馆即将推出的《浙江一万年》通史陈列和《宋韵》《青瓷》等3个专题陈列进行反复讨论研究。浙江自然博物院首创“24小时博物馆”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被中纪委官方网站专题报道。中国丝绸博物馆与杭州大厦共建“国丝•时尚博物馆”,并成功承办第三届“丝绸之路周”主场活动。温州市积极打造民办博物馆之城,出台《关于温州市建设中国民办博物馆之城的实施意见》《温州市促进民间博物馆发展扶持补助办法》等政策性文件。

    (三)文物保护管理扎实推进。杭州、温州加入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联盟,我省“海丝”申遗联盟城市增至4个。组织开展“三普”登录文物全面复核和第八批省级文保单位申报遴选,稳步推进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文保单位保护修缮、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文物管理,联合省教育厅印发全国首个省级高校文物藏品管理办法,新增文物拍卖企业3家,审核文物拍卖会127场次、标的87947件/套,撤拍标的1382件/套。开展高校文物鉴定评级工作,为中国美术学院鉴定文物2188件/套。

    (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稳中有进。浙江革命纪念馆发展实践经验在国家文物局举办的“中国革命纪念馆高质量发展峰会•2022”上作典型介绍。组织开展全省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基本形成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联合团省委开展2022年“革命文物青年说”活动。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等4家单位入选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四、除隐患、守底线,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实现新提升

    (一)“文物安全整治年”行动高效有力。持续深入开展全省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督查,督导全省整治文物安全隐患8566处,依托“七张问题清单”对11处重大文物安全问题进行督办。牵头组织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开展文物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实地随机抽查文博单位53家,发现并督促问题隐患整改215处,提请省消安委挂牌督办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16处。加强执法督察,持续推进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对14起重大文物法人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新一轮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文物犯罪案件1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2人,摧毁犯罪团伙39个,追缴文物3877件。省文物局在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二)文物平安工程深入实施。针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覆盖率不高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召开全省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推进会,督导地方加快推进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建设。指导各地做好文物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库储备工作,全年审核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计划99个项目,核准项目设计方案107个,竣工验收项目57个。组织专家对浙江博物馆之江新馆、杭州国家版本馆、南宋德寿宫遗址博物馆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指导80多次。宁波市启动文物平安新基建工程,计划针对1698处文物保护单位(点)投资6.7亿元,建立“1+2+3+N”平安体系。

    (三)文物安全群防群治格局不断完善。组建省级文物安全督查队比并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出动922人次,检查文博单位264家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652处。相继组建丽水“律师护宝团”、鄞州“金鄞花护宝队”、瓯海“民营企业家护宝队”等30多支护宝志愿者队伍,舟山市文物局会同市委政法委组建“东海渔嫂”护宝员队伍,绍兴市柯桥区文物“护宝”志愿队获省政府办公厅表扬,基层文物安全守护人队伍持续壮大。杭州、宁波、金华等地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文物安全检查评估。

    五、聚合力、重赋能,推动文物活起来彰显新活力

    (一)文博主题展览有声有色。“稻•源•启明——浙江上山文化考古特展”“盛世修典——‘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展”亮相国家博物馆,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第十九届(2021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中,我省博物馆获得“大满贯”,获精品奖1项、特别奖1项和优胜奖3项,浙江省博物馆获评“全国最具创新力博物馆”。“浙江考古与中华文明:浙江青瓷巡礼”云展全球版在10余个国家开展,有效推动了文明交流互鉴。2个展览项目入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推荐名单。“良渚博物院——良渚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展览等9个展览入选“新时代博物馆百大陈列展览”。中国丝绸博物馆“明之华章”项目获国际博物馆协会服装专委会60周年奖二等奖。

    (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有新突破。安吉古城考古遗址公园晋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首创“政府主导+社会投资+专家坐堂”模式,入选“全国十佳文化遗产旅游案例”“浙江省第二批大花园耀眼明珠”“浙江省第二批文化和旅游促进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浦江上山考古遗址公园、余姚河姆渡考古遗址公园、绍兴宋六陵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良渚老虎岭考古遗址公园建成开放。湖州市毘山考古遗址公园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遗址公园初具雏形。

    (三)文物价值阐释传播有新作为。浙江省文物局与浙江大学共同编纂的国家重点文化工程和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项目《中国历代绘画大系》历时17年圆满完成并全部出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浙江文化研究工程之《越地藏珍——浙江馆藏文物大典》《浙江考古与中华文明》丛书(第一辑)出版。启动编撰“中国丝绸艺术大系”。实施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完成宋韵文化博物馆建设方案编制并通过省级专家审查,建设宋代文物数字资源库,完成6万余件宋代可移动文物、1800余处宋代不可移动文物入库。举办“最宋潮——宋韵迹忆文创与全国百佳文创作品展”“风雅宋——最是宋韵在绍兴文物大展”“宋韵传承——临安宋代历史文化展”“形而上下——宋韵视野下的龙泉青瓷”等展览和宋韵数字策展大赛。

    (四)文博文创体制机制改革有新进展。举办“五百五千•百县千礼”2022年浙江省博物馆文创产品大赛,共收到144家博物馆的438件/套参赛作品,评选产生富有创新性、艺术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的优秀文创产品100件/套。良渚博物院编撰出版《良良和汶汶》《良良的申城之旅》等绘本读物并获全国文博社教优秀案例,“一起:寻找文明之光”计划获2022“全球世界遗产教育创新案例奖”。“良渚文化”文创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推出刻画符号系列、良渚风光系列、良渚小鹿系列等主题自主研发文创产品100余款,与深圳百泰、周大福、知味观、王星记扇业等企业达成品牌合作,推出联名产品90余款,与周大福联名合作的精美黄金配饰,上柜三月销售额已超3000万元。

    (五)文物事业社会化发展有新气象。“跟着考古去旅游”“诗画浙江宝藏游”等活动深入开展,持续掀起文博旅游新国潮。举办51场浙江省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鉴定咨询器物4054件/套。永嘉县启动“百家修百屋”护宝行动,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采取捐资、集资等形式助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计划5年内实现全社会文物保护利用投入5亿元以上。

    六、夯基础、强力量,强化文物工作基础支撑成就新高度

    (一)机构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新增文物保护机构(包括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10家,新增行政和事业编制170多个。其中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增编59名、总编制数达120名。温州市挂牌成立文物考古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立浙西考古工作站(衢江)、下汤考古工作站(仙居)和浙西古建筑保护研究中心(龙游),考古工作站增至13个。绍兴市增挂文物安全监管处、革命文物处牌子,市考古所增挂文保所牌子,成立宋六陵考古遗址公园保护中心,增加编制13名。

    (二)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完善。与浙大城市学院共建全省首个考古学系,招收第一批本科生30人,首届学生录取分数位列该校各专业第二。支持台州市文物局、临海市人民政府、临海市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台州学院共建大树文物与历史建筑学院。继续实施文博人才新鼎计划,培养新鼎计划优秀青年文博人才16人。举办全省文物管理干部培训班、乡村博物馆建设业务培训班、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督察业务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0余期,培训各类文博人才超1万人。

    (三)先进团队、优秀人才不断涌现。1个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个集体获评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3人获评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当选新一届国际博协执委,2个集体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1人入选“全国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1人入选中宣部青年典型采访对象,1人入选第五批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1人入选全省宣传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入选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1人入选“最美浙江人•浙江骄傲”,4人入选第三届“最美浙江人•最美文旅人”。

    (四)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更加扎实。2个案卷分别获评202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和“优秀案卷”,省文物局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向省人大提交《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嘉兴市出台《大运河嘉兴段涉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20多项,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舟山市首次以公益诉讼方式保护凉帽蓬墩遗址、定海公墙和普陀山龙寿庵本体安全隐患问题等3处文保单位(点)。

    (五)文物事业影响力持续扩大。组织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浙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宣传周等文博节日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浙江文物网等自有宣传平台建设,开设浙江文物微信视频号,在自有宣传平台累计发布图文、视频信息2700余篇,并开设“全省文物工作会议”“浙里看乡村博物馆”等10多个专题。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新时代浙江考古新发现”评选、考古公开课等活动。中国丝绸博物馆《8K看纹样里的中国》视频获评“2022年度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介项目”。

    七、重学习、强党建,筑牢思想根基开拓新境界。

    (一)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召开全局干部大会12次、局党政联席会议18次,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并每次指定党政联席会议参会人员结合实际谈学习体会。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学习、跟踪办理和台账管理机制。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印发《浙江省文物局机关党总支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汇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资料。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主线,充分发挥浙江革命文物资源优势,举办“信仰的力量——馆藏中国共产党文献特展”和“信仰的力量”等主题征文活动,组织西泠印社等文博机构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展览,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

    (三)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局主要领导、局党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党课,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有效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文物展览展示和宣传传播产品,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分析,完善党风廉政闭环管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牵头组织开展2次省级文博片党风廉政季度分析会,制定本单位“五张责任清单”,走访调研或明察暗访省级文博片单位和厅属其他单位17家次,提出整改建议13条。

    国家文物局,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科文卫委,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23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