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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2482349/2023-00033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文物局 公开日期 2023-02-28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文  号 浙文物〔2023〕35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文物〔2023〕35号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各市、县(市、区)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各省直文博单位 :

    现将《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文物局

    2023年2月28日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文物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以加快打造文博强省建设为战略目标,以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实施文博强省十大工程和世界一流文博机构创建计划为抓手,着力除险保安、活化利用、守正创新、变革重塑,努力构建“大文物、大保护、大融合、大安全”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为我省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实现“两个先行”贡献文物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常态长效开展对党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成效,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有实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内涵,切实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一体谋划部署、系统推进落实,确保全省文物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局党政联席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学习、跟踪办理机制,引领全省文物系统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上下功夫,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工作跟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到文物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有效引领我省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双建争先•提效创优”工程,健全“四优四强”班子队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严格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文物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研判管控,着力加强博物馆展陈审核备案和文物安全舆情监测管控,坚决守牢文物系统意识形态阵地。

    二、扎实贯彻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

    1.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解方案,清单化分解《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打造文博强省的意见》《国家文物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协议》《文博强省建设十大工程实施方案和世界一流文博机构创建计划》等重要文件涉及的重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处室和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督导问效。按照省委宣传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动态跟踪督导全省各地和各单位抓好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十四五”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全面推动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

    3.探索启动文博强市、强县(市、区)创建。创新条抓块统工作方法,积极争取文博强市、文博强县(市、区)创建列入省级创建示范项目计划。指导龙游县、宁波市海曙区率先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文博强市、县(市、区)创建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三、大力实施中华文明浙江标识行动

    1.着力抓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管理。深入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山文化遗址保护和申遗实施方案(2022-2025)》,定期召开上山文化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专班工作例会,加强上山文化遗址考古研究和环境整治,指导上山文化遗址保护规划编制,争取上山文化遗址群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推动温州朔门古港遗址列入“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点,同时争取已入项目不调出。继续提升杭州西湖文化景观、良渚古城遗址、大运河(浙江段)三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努力把良渚打造成为我国大遗址保护利用典范和文旅融合发展样板,支持杭州市打造世界文化遗产群落城市。完成《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报批,指导大运河沿线5个设区市遗产保护规划修编。配合省人大开展《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深入实施浙江考古“启明星”计划。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牵头做好“长江下游区域文明模式研究(2021—2025年)”“长江中下游早期稻作农业社会的形成研究(2023—2032年)”等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着力推进上山、河姆渡、良渚等史前考古研究,高规格举办良渚论坛和河姆渡遗址发现5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全面梳理并选树反映中华文明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浙江文明标识,力争2家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文明标识名录。

    3.扎实推进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加快推进南宋皇城、宋六陵、两宋青瓷考古遗址公园群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南宋皇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实施方案》,启动南宋皇城遗址综保项目。继续做好洞霄宫遗址、南宋太庙遗址、富阳泗州造纸遗址等宋代遗址考古工作。推进宋韵文化博物馆选址工作和绍兴南宋皇陵博物馆建设。组织开展“宋韵千年——百馆联动十年巡展”等宋韵主题系列展览和活动,积极开展宋朝服饰和礼制研究,探索复原宋朝礼服。加强宋韵文化传播弘扬,推进宋韵文化遗址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出版和成果转化利用,完成《黄岩沙埠窑出土文物集萃》图录编撰,启动编撰《庆元古代窑址调查发掘报告》《龙泉大窑瓦窑垟、瓦窑路窑址发掘报告》等著作。

    四、着力实施文物安全提升年行动

    1.充分发挥文物安全督查考核导向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全省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争取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支持,进一步优化调整文物安全在全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浙江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和“平安浙江”考核等指标体系中的评价指标。争取省司法厅支持,将文物安全纳入“法治浙江”考核指标体系。牵头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充分发挥“七张问题清单”牵引作用,督导重大文物安全问题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2.着力提升文物法人违法查处和行政执法效能。变被动为主动,实施文物安全精密智控工程,创新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定期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涉建项目监测,精准遏制违法建设。加大文物执法巡查工作力度,曝光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努力将文物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之中,实现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数同比下降20%的目标。实施全省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督导违法整改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等情况,组织开展年度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3.全链条提升文物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文物领域安全管理改革,紧紧围绕“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构建文物安全防护监管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实施文物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工程,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双管齐下、“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两端强化的文物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出台全省文物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实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省文博单位消防技能大比武。开展民居类文物建筑用火状况专项调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杜绝文物建筑内违规使用明火的行为。配合省公安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震慑文物犯罪行为。加强文物平安工程实施进度督察通报,推动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覆盖率达70%以上。开展文物安全风险检查评估,分步骤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点一策”机制。开展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公告专项督查,全面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五、全力推进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工程

    1.建设一批考古遗址公园。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建设浦江上山、义乌桥头、仙居下汤、龙游荷花山、嵊泗黄家台等考古遗址公园。修订《浙江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省级以上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的申报、建设和运营管理。

    2.建成一批景区化文博场馆和公共文化共同体。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推进文博场馆景区化建设,创成A级景区文博场馆10家。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延时开放、夜间开放等手段,积极推动重要文博场馆成为热门旅游目的地和文旅消费新平台。引导全省各级公共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乡村博物馆,通过与图书馆、美术馆横向联动或纵向合作的方式,共享公共空间及设施,强化公共服务场景多元集成,提升文化空间综合效能,构建公共文化共同体,积极打造“最美公共文化空间”。

    3.推出一批文物主题研学旅游产品。着眼让文物活起来,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开展“跟着考古去旅游”“跟着博物馆去旅游”,在系统梳理全省文物主题旅游资源基础上谋划推出一批文物主题研学基地和旅游线路,树立浙江文物主题研学旅游品牌。

    六、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创新力度

    1.创新博物馆文创开发机制。在坚持事企分开原则前提下,加快推进中国丝绸博物馆、浙江自然博物院等列入国家试点的博物馆,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设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企业。支持省文投集团参与之江文化中心运营管理,在全国率先打造公共文化空间运营商。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文创基础好的博物馆列入省级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举办第二届全省博物馆文创产品大赛,评选推出100个以上设计精良、市场叫卖的“浙派好礼”博物馆文创产品。

    2.创新考古与文物保护区划管理方式。大力推进土地储备考古前置改革,出台《浙江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迭代升级“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应用场景。指导地方做好项目谋划,根据“先考古、后出让”“先考古、后建设”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前置考古勘探工作。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区划实现“一张图”精准化精细化管理,开展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优化调整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推动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信息纳入国土空间治理“一张图”。

    3.创新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科技集中攻关和应用推广。加大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成员单位科研标本库与数据库建设力度,加快全省文物科技资源库建设,加强已有文物保护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以揭榜挂帅等形式对南方潮湿地区土遗址保护展示、杭州飞来峰石窟寺造像风化病害防治的关键技术进行集中攻关。加快推进我省承担的文物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课题研究进度,完成“传统村落保护适宜性技术和活态利用策略研究”“海洋出水木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发”等重点课题。

    4.深化文物领域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浙里文物”应用,夯实文物治理数字化底座,优化多跨协同、上下联动功能,研发“盗窃盗掘防范”应用场景,提升完善文物宝藏、展讯功能、云上观展、数字策展、周周鉴等模块和社会监督、舆情监测模块,上线运行“浙里文物”应用2.0版。完成“文物指纹”等试点项目并做好应用场景成果推广,正式上线运行“大数据智能监管平台——文物拍卖标的智能辅助预审系统”。

    5.创新社会文物服务监管方式。健全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规则,组织开展公益鉴定服务不少于50场,推出并打响“鉴宝•周周鉴”活动品牌。进一步加强拍卖文物标的审核、文物进出境审核、涉案文物鉴定等工作。推进慈溪古陶瓷培训基地建设。针对利用互联网进行文物拍卖交易等新情况,有效提升文物流通领域监管和服务水平。开展进出境文物审核新业态试点,探索创新海关文物邮检和自贸区文物艺术品进出境管理工作机制。

    七、不断优化“百城千馆”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

    1.高质量推进博物馆建设发展。全面启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工作,率先推动浙江省博物馆、浙江自然博物院、中国丝绸博物馆积极争创世界一流博物馆,力争1家以上进入创建名单,培育一批国内精品博物馆。高质量完成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建设和展陈项目,确保亚运会前建成开放并精彩亮相。支持浙江自然博物院启动安吉馆区扩建项目,积极打造“零废弃”博物馆。推进义乌中国商业与贸易博物馆、宁波中国灌溉博物馆等国字号博物馆,良渚博物院二期、杭州京杭大运河博物院、绍兴浙东运河博物馆、绍兴博物馆新馆、嵊州浙江越剧博物馆等专题类精品博物馆,以及德清县、越城区、仙居县、遂昌县等一批县级博物馆建设项目。支持温州、绍兴等地打造“博物馆之城”。

    2.高标准推进乡村博物馆提档升级。本着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的原则,按时并超额完成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新增乡村博物馆220家任务。制定出台《浙江省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完成《乡村博物馆运营管理规范》编制,评定首批星级乡村博物馆30家。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已建成乡村博物馆的常态化运行,推出全省乡村博物馆线上地图。支持余杭区百丈镇、青田县方山乡等地建设“博物馆小镇”。

    3.高水平抓好博物馆运行管理。根据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博物馆运行评估,积极引导全省各级各类博物馆进一步提升博物馆资源共享化、服务网路化、展陈精品化、运行一体化水平,力争全年举办陈列展览3000个以上、社会教育活动15000场次以上,接待观众7000万人次以上。积极探索独立策展人制度,继续举办数字策展大赛。做好第20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的组织申报和指导。深化推广24小时博物馆、博物馆+商业综合体等创新做法,倡导建设智慧博物馆,大力发展博物馆云展览、云教育、云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博物馆展陈展示体系。优化全省博物馆征藏体系,拓展藏品征集范围和征集途径,加大文物藏品数字化保护力度,探索文物藏品社会化利用途径。加强省内高校文物藏品管理,指导高校文物藏品建账、建档工作。

    八、全面夯实文物考古工作基础

    1.切实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四普”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全省“三普”复核和标志标识挂牌工作。加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项目管理,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工作,重点推动线性文化遗产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遴选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升格命名一批、恢复保护一批、活化利用一批、修缮一批”原则,开展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利用试点,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修改完善《浙江省石窟寺及摩崖石刻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推进省古建院石窟寺保护基地、龙游文保基地建设。

    2.持续完善全省考古工作体系。指导支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启动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良渚省考古与文物保护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全国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和稻作文明文物基因库。召开全省考古工作会议,合理布局考古工作站,完善省市联合考古工作平台体系,建立区域考古调查和配合基本建设开展的考古调查联动机制。

    3.有效提升文物考古成果转化利用能力。加快推进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重点项目,深入推进“中国丝绸艺术大系”编撰工作,启动“黄宾虹大系”“浙江考古与中华文明”丛书第二辑的编撰。持续开展“浙江考古与中华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考古发掘资料整理研究和出版,编撰出版《浙里文物故事》《启明星——浙江文明菁华》《丝绸文化系列绘本》等面向社会的通俗化普及丛书。继续开展考古公开课、营造浙江、丝路课程进学校等活动,举办2023年度浙江考古重要发现评选活动,支持温州朔门古港遗址申报202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举办文旅融合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论坛、遗址博物馆与中华文明起源论坛、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和第三届浙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宣传周活动。

    九、切实抓好革命文物守护弘扬

    1.着力推动革命文物片区建设。支持丽水市创建“红绿融合”发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牵头或参与编制《浙东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闽浙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规划》,积极探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发展的“浙江路径”。

    2.系统开展革命文物资源管理研究。开展馆藏珍贵革命文物核查定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基本信息和保存状况核查工作,围绕“一条主线”“两个见证”,对见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代重大改革、重大建设、重大事件、重大成就的革命文物开展专题调查。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数字化档案编制,完成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继续开展珍贵革命文物三维影像采集。支持“浙江大学——南湖革命纪念馆”申报首批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重点开展早期党史和改革开放史以及新时代革命文物等专题研究。

    3.广泛推介革命文物资源价值。围绕改革开放45周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主题,推出一系列线下宣传作品和线上宣传活动,融媒立体打造浙江革命文物标识。继续开展“革命文物进高校”活动,争取全年进入50所高校。推出“红心跟党走•从胜利走向胜利”——中国革命红色圣地(纪念馆)研学游活动,通过与旅行社合作,从省内、省外两个维度,推出一批革命圣地(纪念馆)专题研学线路。

    十、努力提升文物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1.积极服务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围绕迎亚运主题,积极推动亚运场馆所在地的文博单位,超前谋划、主动推出一批迎亚运主题系列展览和活动,争取成为亚运贵宾接待场所,努力推动浙江文物元素融入其中、大放异彩。推出“亚洲礼品展”“五彩亚细亚:亚洲民族服饰展”“大宋全运会——宋代休闲体育文化沉浸式体验展”等系列展览,支持杭州市开展“亚运风采 文博添彩”主题系列活动。指导中国丝绸博物馆等做好亚运会贵宾接待工作。

    2.策划推出系列对外展览活动。高质量举办“2023丝绸之路周”系列活动。借助驻外使领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等平台,持续办好国丝汉服节、天然染料双年展和时尚盛典、“千年宋韵”“丝绸与丝路”“杭州全球旗袍日”“来自江南的宝藏”出境展等一批国际性文物外展和活动。

    3.持续扩大国际伙伴“朋友圈”。依托中国丝绸博物馆、良渚古城遗址等文博类国际人文交流基地,积极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等区域性文化遗产保护联合行动和文明古国论坛等多边机制活动。实施中外联合考古合作项目,探索实施与国外博物馆、高校开展学者互访计划。指导浙江省博物馆实施好“浙江•青年文物大使(亚洲)行动计划”,浙江自然博物院与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法国自然博物馆、俄罗斯达尔文国家博物馆等开展深度合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赴丹麦举办“万年上山:农业革命与文明探源”展览。

    4.积极参与文化遗产领域国际治理。充分发挥国际博物馆协会执委作用,参与国际博物馆事务。深度参与国际丝路之绸研究联盟、丝绸之路文物科技创新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等国际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援吴哥古迹柬埔寨王宫遗址修复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进一步凝聚文物事业发展合力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文物系统干部队伍大培训,推动文物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大提升,努力培养一批知法懂法、又红又专的明白人,锻造一支忠诚担当、创新争先、敢打敢拼的文物铁军。继续实施“新鼎计划”,用好各类文博人才培养、文物保护科研平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培养高层次文博人才和紧缺型管理人才。举办第二届全省博物馆讲解员大赛,评选培育一批高素质的金牌讲解员,建设一支“懂文物、会传播”的讲解员队伍。

    2.优化行业协会体系。健全完善全省文物领域行业协会架构体系,推动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更名为省文物保护利用协会,完成省博物馆学会、省考古学会换届工作,更好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博物馆学会开展“全省百大镇馆之宝”推介活动。

    3.壮大文博志愿者队伍。会同省文明办着力开展“百城万名文博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指导推动各市、县(市、区)至少建立1支文保志愿者队伍,争取每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拥有1名护宝志愿者。推进博物馆志愿者扶持政策落地,开展“四个100”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推介“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进文物安全巡查队常态化开展巡查,并适时扩充力量。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23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