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49/2023-00023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物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24 |
统一编号 | 有 效 性 | ||
文 号 |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浙江省文物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浙江省文物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省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省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省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省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省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省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省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省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省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省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文物资产管理。
2.指导协调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负责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出入境文物等保护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和责任事故,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3.负责全省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历史文化名 城(镇、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全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5.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和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
6.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
7.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负责全省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8.指导、协调文物保护和藏品管理的科技、信息化工作,负责省级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
9.负责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与鉴定工作。
1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构成看,浙江省文物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文物安全与督察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二、2023年浙江省文物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文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440.55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收入预算3440.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1.64万元,增长9.3%,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178.52万元,占5.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2.03万元,占94.8%。
(三)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支出预算3440.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1.64万元,增长9.3%,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3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3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00.52万元,占29.08%;日常公用支出323.90万元,占9.41%;项目支出2116.13万元,占61.51%。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62.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262.03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39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2.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9.31万元,增长7.9%,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61.43万元,占9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60万元,占4.9%;卫生健康(类)支出25.61万元,占0.8%;住房保障(类)支出115.39万元,占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968.97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文物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02.46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事业综合管理、全省革命文物保护补助等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9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与“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五个一批”人才培育项目(新鼎人才)2023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9.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3.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8.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7.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等支出。
(六)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文物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73.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精简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接待本单位按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精简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26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6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单位精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浙江省文物局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9.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37万元,下降14.7%,主要是单位精简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浙江省文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19.3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浙江省文物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2.5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