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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一批乡村博物馆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浙文物〔2022〕70号

    各市、县(市、区)文物局:

    为扎实做好2022年省政府“浙文惠享”民生实事工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省乡村博物馆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乡村博物馆验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列入2022年浙江省民生实事建设目标的457家乡村博物馆。

    二、验收标准

    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建设指南(试行)。

    三、验收流程

    (一)主体申报

    拟申报的乡村博物馆通过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市、区)文物局提出认定申请。

    (二)县级审核

    县(市、区)文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上报市文物局。

    (三)市级初评

    市文物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将结果上报省文物局。

    (四)省级认定

    4月中下旬省博物馆学会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开展现场验收。经省文物局确认后,5月初公布名单。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各地要认真学习《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研究分析各项指标,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正确提供所需材料,保质保量完成验收工作。

    2.严格控制质量。各地接到通知以后,要抓紧时间组织开展第一批乡村博物馆认定申报工作。各设区市上报数量不得超过目标任务数的10%。申报材料于4月14日前报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同时,申报材料需同步上传至浙江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申报材料要准确、详实、完整。包括以下材料:

    (1)验收申报书、验收确认表(由市文物局汇总寄送)。

    (2)照片等其他证明材料(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

    3.加强督促指导。设区市文物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要根据各地实际,科学规划安排各县(市、区)参加验收。对县(市、区)在评估认定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协助解决,确保高质量完成验收工作。

    联系人:骆莉丹,0571-87993392 浙政钉:18868808130。邮箱:zjswwjbwgc@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教场路26号

    附件:1.浙江省乡村博物馆验收申报书

       2.提供相关材料说明

       3.浙江省乡村博物馆验收确认表

    浙江省文物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