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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文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浙江省文物局

    2020年,省文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文物领域审批改革、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为我省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结合国务院关于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全省文物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时承接做好国家文物局委托下放事项,加强委托下放事项办理工作的指导。二是持续深化全省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多次缩减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间,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在全省范围内对8个涉企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同时督促、指导全省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更新和权利事项库的动态调整工作。三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实现文物系统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政务服务办件网上受理率达100%。

    (二)规范文物立法,发挥引领作用。

    全面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是国内首部关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它将法治建设贯穿精细化保护的始终,促进了运河沿线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运河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三)完善决策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化,制定了《浙江省文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并发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0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对已有的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局机关各类合同51件。三是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常年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文物领域涉法问题研究,协助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0件,参与行政复议2件。

    (四)严格规范执法,实现公平正义。

    一是优化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推进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 及时全面客观掌握地方文物执法监管工作情况,并实行年度考核;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编制了文物系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和实施清单,并联合开展抽查监管等具体工作,指导地方开展有关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出台《文物安全工作约谈办法》《文物安全工作督察办法》,规范督察、约谈行为;全年督导各类安全事故、违法案件20余起,发出督办函12份,隐患整改率100%;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文物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省共抽查单位648家次。

    (五)加强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持续完善各类监督方式,2020年我局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共3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基本满意率100%;通过“浙里访”平台共受理办结来信来访177件,直接答复25件。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信息、重大项目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廉政建设、“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内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三是加快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完成文物流通领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有效惩戒文物流通市场违法失信行为。

    (六)重视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集中自学、网络学院等途径推进学法常态化,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规定进行研讨,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全年领导干部网络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局机关在编人员执法证持证率超过90%。二是结合安全执法督察,针对文物管理使用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开展文物法律宣传工作;编印并向基层一线分发2640册《文物安全与执法工作手册》, 1200张文物消防安全宣传画,有效服务和指导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庆日和浙江文物网、《浙江文物》等载体,通过法律咨询、普法资料发放等形式,有效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心、关注、关爱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七)服务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

    一是抓好文物条线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开放工作,做到了及时闭馆、及时推出在线服务、及时复工复产,于全国率先制定发布了《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博物馆有序开放操作指引》;组织省内文博机构筹备举办“‘浙’里长城——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纪实展”等抗疫主题展10余个,全面展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全省人民参与疫情防控的生动实践。二是助力“标准地”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9个文物保护区域评估项目,累计完成任务总量的70.9%;加快推进杭绍甬高速公路等一大批重点工程考古勘探项目。

    2020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地方立法体系有待完善、法治工作队伍有待加强、法治宣传的手段和方式有待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重大改革。根据国务院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改变管理方式的要求,做好对应取消、下放、承接等工作。配合“数字化”政府建设要求,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部分政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力争将更多事项纳入实行告知承诺范围。全面清理我省文物领域行政备案事项,明确备案权限,规范实施备案程序。全面落实年检改年报工作,推动“多报合一、信息共享”。

    (二)健全依法行政决策。规范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完成《浙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对法律风险源头防范和把关,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完善文物领域监管体系。省级层面建设完善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平台。建设省文物资源综合管理系统,优化集成省级文物领域信息化系统,推进文物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市县数据资源互联共享,初步形成文物领域大数据治理体系。

    (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法律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机关干部学习内容。通过在局机关门户网站设计浮动版块或在局机关微信服务号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定期推送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或近期全国、全省文物违法重点案例,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