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49/2020-00037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成文日期 2020-06-23
文号浙文物提〔2020〕19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31 10:17:28
来源:浙江文物网

黄婷婷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山文化”保护利用的建议》已经转我局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上山遗址的保护和上山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近年来,我们将上山遗址的保护、展示列为重点工作并快速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上山遗址被我局公布为省级考古遗址公园。2016年,上山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正式对外开放,吸引了大量社会公众前来参观,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2017年5月,我局组织对首批8处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进行了评估,上山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位列第一,为我省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供了示范。今年5月,为进一步推动上山遗址北区的保护利用工作,我局审核通过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浦江上山遗址保护与利用(二期)方案设计》。目前,该方案已上报国家文物局。

针对您此次为上山文化保护和利用提出的良好建议,我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进行了会商研究。建议中提及希望“上山文化”编入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一事,省教育厅已于2018年将“上山文化”相关内容编入我省小学地方课程通用教材《人•自然•社会》。针对遗址公园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省财政厅表态将积极支持上山遗址保护项目申请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补助。为保障上山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需要,省自然资源厅建议由浦江县政府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各类土地指标。

为了进一步推进上山遗址的保护展示工程,完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指导浦江县政府落实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遗址博物馆建设投资经费,指导遗址博物馆建设。二是不断探索创新展示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好考古研究的最新成果,指导做好新科技、新产品在展示中的运用,丰富展示信息形式和内容,增强考古遗址公园的可读性和观赏性,提升上山考古遗址公园展示水平。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发挥好遗址公园的带动作用。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乡土教育活动和文化创意活动,提升上山考古遗址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文化品牌。同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当地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发挥好上山考古遗址公园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感谢您对上山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浙江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徐竞之

联系电话:0571-87086703

浙江省文物局

2020年6月17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金华市政府、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代选任工委。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20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