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发布时间:2020-06-12 11:06:18
来源:浙江文物网
作者: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浙政发〔2017〕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提出的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86处,另有10处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按期划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pdf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