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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乙、二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浙文物发〔2020〕1号
    来源:省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0-01-03

    各有关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以上资质单位: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就开展全省2018-2019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以上资质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17年12月31日前(包括2017年12月31日)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以上资质的单位;

    (二)2017年12月31日前(包括2017年12月31日)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且于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以上资质的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20年1月13日—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参加年检的,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年检,必须事先征得省文物局同意。

    三、年检地点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楼会议室(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71号)。

    四、提交材料

    年检材料按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要求提交(以上所提管理办法可登录http://wwj.zj.gov.cn/下载,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所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使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我局存档。材料不齐全的或不按要求填报的,不予年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因年检场地周边车位有限,请各单位尽量绿色出行。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联系,联系人:宋丹妮,联系电话:0571-87086703,13819136926。

    附件: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年检材料清单

       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年检材料清单

       3.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年检材料清单

      4.《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年检申报表》.doc

      5.《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年检申报表》.doc

      6.《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年检申报表》.doc

    浙江省文物局

    2020年1月2日

    抄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附件1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单位年检材料清单

    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年检申报表》;

    二、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身份证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复印件;

    五、两年内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首页、签字页、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2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年检材料清单

    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年检申报表》;

    二、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五、两年内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合同首页、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附件3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年检材料清单

    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年检申报表》;

    二、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五、两年内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合同首页、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