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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2019-08-22

      2013年11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浙政函〔2013〕165号文,批准《杭州良渚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这是良渚遗址继1996年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第三次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后,良渚遗址保护史上的又一里程碑。规划文本共19章153条,包括总则、遗产概况、遗产价值、遗产现状评估、规划目标原则与策略、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遗产保护规划、遗产环境保护规划、遗产利用规划、遗产管理规划、社会发展协调要求、规划分期、规划实施保障等内容。

      “总规”于2013年8月完成终稿并通过专家评审,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良渚遗址提供了科学依据,对良渚遗址保护、开发、利用及“申遗”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附件下载:

    规划文本.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