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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2482349/2020-0000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开日期 2020-08-19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文  号 浙文物发〔2019〕65号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8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浙文物发〔2019〕65号
    发布时间:2019-03-20 来源:省文物局

    省人民政府 :

    现将《浙江省文物局2018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示。

    浙江省文物局

    2019年3月20日

    浙江省文物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是全面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和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的启动之年,是加快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关键一年。全省文物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浙江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总体要求,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为主要抓手,以推进我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主攻方向,以落实“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相关任务为工作重点,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推进我省文物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深化改革、抓住重点,融入大局推动发展成效显著

    (一)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全面启动,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认真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这两个中央文件的学习贯彻,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启动了推进我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相关工作。年初,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全省各级文物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书签订率明显提升。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机构改革,认真做好“三定”规定编制和人员转隶等工作,按要求及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政府数字化转型改革深入推进。持续深入政府数字化转型改革和全省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对全省文物系统权力事项库进行了全面梳理。指导全省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更新和权力事项库的动态调整工作。牵头梳理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等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目录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新增“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梳理表等。汇编全省文物系统无差别全科受理教材。完成省级和市县级文博单位办事事项数据共享需求的梳理和数源确认工作,形成全省文物系统《办事事项数据提供需求表》和《文物系统市(县)办事事项数据提供责任表》。 

    (三)良渚遗址申遗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1月26日,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致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正式推荐“良渚古城遗址”作为2019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唯一申报项目。随后,国家文物局委派杭州良渚遗址管委会派员赴巴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递交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文本。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完成了良渚博物院陈列改造、良渚考古与保护中心和遗产监测中心建设、良渚遗址价值研究、阐释展示、文物保护、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9月19日至25日,国际专家对良渚遗址申遗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评估。整个现场考察平稳顺利完成,并获得了国际专家较高的正面评价。

    (四)“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相关任务进展明显。组织召开了大运河(浙江段)建设工作推进会。编制完成了《大运河(浙江)文化带建设遗产保护具体实施方案》《大运河(浙江段)文化带建设综合报告》,确定了50项涉及运河遗产保护、展示、监测、环境景观提升和基础研究等项目,并启动实施了部分项目。《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二类建议项目。《杭州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行动规划纲要》(送审稿)编制完成。《大运河嘉兴市运河遗产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认真组织开展浙东唐诗之路、钱塘江唐诗之路、瓯江山水诗之路的沿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编形成了《浙东唐诗之路沿线文物遗存调查报告》《钱塘江唐诗之路沿线文物遗存调查报告》《瓯江山水诗之路文物遗存调查报告》。协助做好大花园建设行动相关工作。

    二、积极探索、力求创新,推动文物资源“活”起来初见成效

    (一)文物保护科技能力明显提升。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 计划,成功承办了国家文物局在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举办的“互联网+中华文明”展览。中国丝绸博物馆成功复原“五星出东方利中国”锦,彰显了该馆作为全国最早开展中国古代织机研究与织造技术复原的机构,在丝织品文物保护修复方面的突出能力。中国丝绸博物馆纺织品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在国家文物局组织的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中取得第三名佳绩,并开展了新一届科研基地主任聘任和学术委员会改选工作。依托浙江大学的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研究试验基地进行了改造升级,“文化遗产大数据平台”初步建成并对外开放;“石窟寺文物数字化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作为浙江大学文科14个重点科研基地之一,得到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支持。

    (二)有效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质扩面。持续推进松阳县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试验区工作,深入实施“拯救老屋行动”项目,首批142幢老屋的修缮工程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积极提炼推广松阳县“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实践经验,印发了《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推广松阳县“拯救老屋行动”先进经验的通知》,杭州市、绍兴市上虞区、金华市等地积极推进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继续实施好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第一批的建德新叶、诸暨斯宅、永嘉芙蓉顺利完成国家文物局绩效评估。武义俞源、浦江郑宅、兰溪诸葛、缙云河阳等第二批项目有序推进中。

    (三)加快推进文博创意产品开发。组织省内博物馆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指导举办浙江省文化文物文创产品开发者大会暨浙江省文化文物文创产品设计大赛。全省共有32家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携上千种博物馆文创产品组团参展本届文交会。持续推进“浙江省文澜阁博物馆商店联盟”建设,本届文交会还首次专门设立展区,陈列10家博物馆联盟成员单位的文创精品。

    (四)不断健全考古遗址公园体系建设。良渚遗址、上林湖越窑遗址、大窑龙泉窑遗址等3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嘉兴马家浜、安吉古城和龙山越国贵族墓遗址公园等2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嘉兴马家浜文化博物馆完成了土建工程。同时,公布了河姆渡遗址、下汤遗址、罗家角遗址、好川遗址、庄桥坟遗址、嘉兴子城遗址、临安吴越国王陵遗址等7处第二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三、注重防范、强化督察,守住底线力保文物安全

    (一)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改造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顺利通过省消防安全委员201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考核。在国务院对省政府年度消防安全考核中,省文物局所承担的各项考核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相关工作得到了考核组的好评。

    (二)文物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根据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会同省消防总队、省民宗委、省安监局组织全省博物馆、文物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在对相关单位进行集中约谈的同时,联合省消防总队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对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督察,全面推动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上下同欲,消除了一大批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期间,全省文物系统实现了文物消防安全零事故。与此同时,根据省政府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方案和省政府领导的意见,结合全省文物消安全特点,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全省文保单位电气火灾隐患检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文物平安工程持续稳步实施。持续做好文物平安工程实施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文物平安工程第一个三年计划的收尾工作。对绍兴、江山、常山、衢江、龙泉、庆元、武义、兰溪、龙游、遂昌、云和、丽水、湖州等地实施了监管,对浙江自然博物园、良渚博物院、临海卢乐群艺术馆、临安博物馆、武义博物馆等风险单位的安全防范工程进行了中期监管。同时,召开绩效评价工作的部署会,全面落实全省文物平安工程的绩效评价工作。邀请国家文物局三防专家组,就全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我省的文物消防百项工程开展专项监管检查。通过全面监管和评估,避免了个别文保单位项目工程对文物本体和环境风貌造成的损害和影响。

    (四)文物执法监察工作扎实有力。依托省、市、县三级文物执法监察机构,认真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市县交叉执法检查、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等工作,及时发现消除文物安全隐患,有力打击文物违法行为。全省各级文物执法机构出动巡查21991人次,检查文博单位7985家次,发现涉嫌违法行为38起,发现安全隐患201处。继续深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查处了萧山区衙前镇政府擅自在浙东运河杭州段建设工程、龙游县文旅公司擅自小南海石室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等法人违法案件,对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进行了约谈。对安全隐患以及涉嫌违法行为当地依法处置。继续推动全省“天地一体”与“平安工程”网络监控信息整合、共享,切实提升文物执法机构执法巡查效能提供了初步解决方案。

    四、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文物保护管理趋于优化

    (一)大遗址保护及考古管理齐头并进。持续推进好川、下菰城、安吉古城、嘉兴子城、小黄山、印山越国王陵等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全年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项目90项,考古发掘项目44项,其中宁波奉化下王渡遗址、良渚古城钟家港及池中寺遗址等8个项目被列为“2017年度浙江重要考古发现”,衢州市衢江区庙山尖土墩墓抢救性发掘取得重要成果,“宁波象山渔山列岛海域水下文化遗产资源考古调查(Ⅰ期)”项目获国家文物局批复立项。宁波大榭史前制盐遗址考古发掘项目获评2016-2017年度全国“田野考古奖”二等奖。完成《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查工作,指导宁波市成功举办第二届“水下考古宁波论坛”,进一步提升我省水下考古工作水平。

    (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逐步规范。启动开展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产生了初步推荐名单,完成了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全年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立项71项,审查国保单位保护工程设计方案3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设计方案101个,保护规划10项,审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建设项目43项。启动了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活动,评选了临安民族日报社保护利用等16项具有指导性、启发性的优秀案例,相关工作经验获中国文物报专题约稿推广。扎实推进“四有”基础建设,省政府批准公布了172处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两划”范围。

    (三)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全省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工作。据统计,全省参加藏品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共169家,藏品总数为464853件/套。认真做好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全年新增文物拍卖企业3家,审核文物拍卖经营活动49场,审核文物拍卖标的35753件(套)。

    五、优化设施建设,打造展陈精品,博物馆建设管理跃上新水平

    (一)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进展。按照省政府年度工作要求,浙江自然博物院安吉馆如期建成试开馆。良渚博物院完成陈列改造提升实现重新开放。淳安博物馆、温岭博物馆、临海博物馆、杭州白塔公园铁路博物馆(知青博物馆)等市县级博物馆建成开放。

    (二)博物馆运行管理有新成效。根据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在2014-2016年度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中,参评的国家一级博物馆中,浙江省博物馆获得“优秀”称号,其余3家一级博物馆均为合格。在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中,我省10家博物馆被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8家博物馆被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至此我省共有国家一级博物馆6家,国家二级博物馆23家,国家三级博物馆33家。浙江省博物馆、温州博物馆、浦江博物馆、龙湾区文博馆、文成县博物馆、平阳县苏步青教育励志馆等一批博物馆相继成立了第一届理事会。

    (三)持续打造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在第十五届(2017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中,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举办的“明月入怀•中国团扇文化印象展”和中国丝绸博物馆举办的“古道新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成果展”分获精品奖和优胜奖。浙江省博物馆“越地宝藏——100件文物讲述浙江故事”等一批重要展览获得良好社会反响,《人民日报》对该展用文物“讲故事”的策展布展思路予以肯定。组织开展了第十二届(2017年度)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项目推介、2018讲浙江故事--全省博物馆优秀讲解案例推介、2015-2017年度全省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优秀教学设计推介展示等活动,举办了全省提升市县博物馆陈列展览策展水平研讨会,开展了全省博物馆拟举办陈列展览信息季度报送与公布工作。

    六、内优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提升文物系统自身建设

    (一)文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趋于优化。着力构建完善全省文物系统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全面实施全省文博人才“新鼎计划”,结合不同领域文博人才实际情况商定个人培养具体方案,委托中国美术学院全面推进人才培养工作。完成第二届“浙江文物工作守望者”评选推介活动,评选出最美文物修复师、最美文物安全卫士两个类别共28名,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开幕式上对获奖代表进行了表彰,并在中国新闻网开展专题宣传,同时编印了《第二届最美浙江文物守望者》宣传册。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王宁远同志获选“2017年度十大浙江骄傲人物”。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处、松阳县文保所、浙江省博物馆郑幼明同志分别荣获全国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举办全省陈列展览、田野考古、安防系统操作、古陶瓷鉴定、文物行政执法等各类实训、培训班。

    (二)文物事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继续举办2018年“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部署指导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优化全省文物系统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全省文物宣传工作通联会议、文物工作媒体座谈会,建立文物系统信息报送考评制度,组建全省文物系统联络员队伍,有效拓展文物宣传媒体途径。进一步提升文物宣传工作效能,《浙江文物》双月刊、微信服务号实现了改版升级,浙江文物网发布各类文博信息5600余条,《2017年浙江文物年鉴》编制完成,完成“文博情缘”征文活动。

    (三)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报告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系列讲话,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委关于“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努力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文物工作实践中。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赴南湖革命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座谈红船精神,赴南郊监狱、乔司监狱等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认真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查找短板问题,全面提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根据省普法办《浙江省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省文旅厅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省文物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方案。总结2017年度省文物局依法行政工作并针对省法制办对我局依法行政考核扣分点进行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短板意识,深入查找文物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做好整改落实。制定了《浙江省文物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