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7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13:37:53
来源:浙江文物网

浙文物发 〔2018 〕55 号

国家文物局、省人民政府 :
现将《浙江省文物局2017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示。

浙江省文物局
2018年1月20日

浙江省文物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文物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全省文物工作会议部署,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融入“文化浙江”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上下同心,砥砺同行,推动我省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强落实、抓重点,融入“文化浙江”建设起好步。
  (一)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谋划提出“文化浙江”建设和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抓手、载体。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部署。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了省政府实施意见、《博物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完成全省文博事业发展水平2016年度评估工作。
  (二)良渚遗址申遗工作进展顺利。按照2019年申遗成功的目标,全力推进良渚遗址申遗工作,明确了“良渚古城+瑶山+外围水利系统”的良渚古城遗址申遗范围,全面推进考古发掘和国际研究、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宣传和拍摄等工作,实施一福院、瓶窑大厦整治和杭州绕城西复线改线等重大环境整治项目。申遗文本顺利通过专家和国家文物局评审,及时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预审。
  (三)大运河保护管理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扎实推进。大运河沿线各设区市保护规划修编、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有新进展,《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出台,杭州、宁波等地的大运河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宁波完成大运河保护管理监测预警平台一期提升工程。认真完成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相关任务,完成《大运河文化遗存修复保护工程研究》《大运河文化传承工程研究》《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和重大项目工程研究》《大运河航道整治与运河遗产保护专题研究》等4项课题,为《大运河(浙江)文化带建设规划纲要》编制提供了支撑。组织审查、转报大运河保护区划内的开发建设项目10项,沿线遗产区、缓冲区内建设项目得到有效管控。
  (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文物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权力清单比对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指导目录梳理、责任清单调整完善、数据归集共享等各项工作任务,梳理出文物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33项,其中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3项,编印了全省文物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服务指南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并初步实现了全省文物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八统一”。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古遗址保护协会正式成立,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中国丝绸博物馆筹备成立了第一个省级博物馆理事会,余杭博物馆、台州博物馆、海宁市博物馆、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等先后成立博物馆理事会,全省多地正逐步开展博物馆理事会建设工作。
(五)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持续推进。松阳县国家文物局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试验区工作趋于深化,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资助的“拯救老屋行动项目”深入实施,114幢私人产权传统建筑已开工修缮,55幢私人产权传统建筑完成修缮,项目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渐显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松阳模式”基本形成。进一步推进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作,基本完成建德新叶、诸暨斯宅等首批项目的文物维修、环境整治、展示利用等工作,有序开展武义县俞源村、浦江县郑宅村、兰溪市诸葛村、缙云县河阳村等第二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
  (六)“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四部局《关于印发〈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依托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联盟(浙江省)成员单位,启动我省“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因启动快、举措实、思路新,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同时,成功承办第四届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中华文明”展览;积极参加国家相关示范项目申报,2个项目成功入库。
  (七)文博创意产品开发工作加快推进。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成立了“浙江省文澜阁博物馆商店联盟”,组织省内30余家文博单位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组织开展全省博物馆文创产品评选活动,评选出“2017年全省博物馆十佳文创产品奖”文创产品 10件(套)。举办博物馆文创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开展“经纶堂杯”文创产品设计大赛。
  二、建机制、强监管,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络保安全。
  (一)文物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召开了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起草了浙江省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安全责任,针对全省开展的“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大行动,及时与省建设厅、省“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服务保障全省治危拆违攻坚战消除历史文化建筑安全隐患的通知》,对各地大行动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今年以来出现的文物法人违法和安全事故问题,及时建立了重大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约谈和通报制度,先后约谈了杭州市萧山区、平阳县、新昌县和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重点查处了平阳县鳌江镇违法拆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蓝田宫案并向全省通报。
  (二)文物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继续深入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完成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梳理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251条,文物安全突出问题及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180条,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围绕重要节庆日,部署开展了全省文物安全大检查工作,省文物局专门成立督查组赴各地明察暗访,推进文物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同时,联合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组成检查组赴嘉兴、绍兴、金华等地进行督查。配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近5年发生的44起涉文物案件逐一检查,破获盗窃、破坏文物等案件26起,抓获嫌疑人91人。
  (三)文物平安工程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第一期360个项目全面实施完成,绩效初步显现,安全事故和案件发生率呈逐年下降态势,已实施文物平安工程的文保单位实现了安全零事故。召开了全省文物平安工程现场会,对已实施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为下一步继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做好准备。深入实施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和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安防、消防和防雷工程,持续推进“全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优先。进一步推进全省文物系统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化管理,顺利通过国务院消防年度考核和省消安委2016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考核成绩良好。
  (四)文物执法监察工作扎实有力。依托省、市、县三级文物执法监察机构,认真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市县交叉执法检查、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等工作,及时发现消除文物安全隐患,有力打击文物违法行为。全省各级文物执法监察机构出动巡查人员24009人次,检查文博单9016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05起,查处涉嫌违法行为57起。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导全省文物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的整改情况。继续推进浙江省“天地一体”文物执法监察预警系统省级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文物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三、重保护、强基础,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上台阶。
  (一)大遗址保护及考古管理齐头并进。积极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不断健全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体系,慈溪上林湖越窑遗址、大窑龙泉窑遗址成功入选全国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嘉兴马家浜和安吉古城和龙山越国贵族墓遗址公园获准立项,第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工作启动开展,《浙江省考古遗址公园标识系统设计导则》初稿编制完成。考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全年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项目28项,考古发掘项目42项,其中浙江慈溪上林湖后司岙唐五代秘色瓷窑址被列入“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良渚古城遗址城内考古发掘、嘉兴子城遗址、杭州市常青古海塘遗址等8项考古项目被列入“浙江省2016年度重要考古新发现”。认真组织主动性考古项目,编制《南宋临安城考古工作计划(2017-2021)》并上报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工作有新进展,渔山列岛海域、岱山海域两项水下考古调查项目上报国家文物局,慈溪潮塘江元代沉船、小白礁出水文物科技保护项目进展顺利。
  (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趋于规范。省政府核定公布了286处省级文保单位。扎实开展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方案审批工作,审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保护维修方案和施工图36项,审批省级文保单位保护工程立项17项,审查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修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30余项,竣工验收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维修工程18项。做好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区划内建设项目管控,审查并上报涉及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11项,审批涉及省级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14项,处理文保单位异地迁移事项2项。积极推进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审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保护规划8项,省级文保单位保护规划1项。完成泰顺3座国保廊桥灾后修复工程,推进浙江省文物资源地理信息系统GIS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全省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健康状况调研评估工作。严格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审核并向国家文物局上报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单位资质证书变更2家,审批新增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资质单位3家,备案审核新增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单位7家,业务范围增项1家。
  (三)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一普”收尾工作,完成普查报告、收藏单位名录、普查数据公报的编制工作,并在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69个“一普”工作先进集体和13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扬。加强社会文物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的文物拍卖监管和服务体系,新增文物拍卖企业2家,审核文物拍卖经营活动42场,审核文物拍卖标的40845件(套)。依据文物保护行业标准,规范和提高博物馆藏品的保护、修复工作水平,提高文物藏品的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可移动文物修复和设计资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开展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运行评估工作。承办浙沪苏文物市场与文物鉴定服务“放管服”改革座谈会。
  (四)文物保护科技能力进一步提升。石窟寺文物数字化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浙江大学)挂牌成立,对进一步推动和提高我省乃至全国石窟寺文物数字化保护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由国家文物局、浙江省政府主办的“古道新知: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成果展”在中国丝绸博物馆成功举办。完成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结项验收。举办全省文物科技保护技术成果推广会,加大科技保护成果推广应用力度。
  (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工作有新成效。继续协同省建设厅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申报和保护工作,龙泉市被国务院批准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至此我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增加至10座。配合省建设厅做好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推荐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估检查等工作。
  四、建设施、优服务,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惠民众。
  (一)博物馆体系进一步健全。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基建工程基本完工,浙江省博物馆之江馆区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黄岩博物馆、临海博物馆、磐安大盘山博物馆建成开放,龙游博物馆、永嘉博物馆、建德博物馆、长兴太湖博物馆、温岭博物馆、开化博物馆等博物馆建筑或展陈方案通过论证。嘉善、淳安、临安、富阳、慈溪、永嘉、嘉善、上虞、义乌、武义、龙游、玉环等县(市、区)博物馆建设和部分行业博物馆(或新馆)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参与支持生态博物馆、特色小镇博物馆建设。探索推进博物馆数字化和智慧博物馆建设工作。
  (二)博物馆展陈教育精品进一步形成。深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组织开展第三届全省博物馆免费开放最佳做法推介活动,评选出最佳做法入围项目15个。进一步打造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项目,组织参加第十四届(2016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评选活动,中国丝绸博物馆“中国丝绸和丝绸之路——锦程、更衣记”荣获精品奖。组织开展了全省博物馆优秀讲解案例选拔大赛,推荐4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博物馆优秀讲解案例展示推介活动,3名选手分别荣获三个项目的十佳,获我省历年来最好成绩。组织开展了第十一届(2016年度)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项目推介活动,评选出精品奖项目10项、优秀奖项目7项。进一步发挥完善博物馆教育功能,推进我省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项目库建设。
  (三)博物馆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组建了浙江省“博物馆业务专家库”,浙江自然博物馆获评全国最具创新力博物馆。杭州博物馆、温州博物馆跻身一级博物馆行列,至此我省国家一级博物馆总数达6家。进一步加强“博物馆陈列展览交流信息平台”建设,举办第三届博物馆陈列展览交流会,促进博物馆馆际藏品资源的整合共享。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起草我省贯彻实施意见,举办第四期全省非国有博物馆负责人培训班,继续开展国有博物馆帮扶非国有博物馆工作,努力提升非国有博物馆的办馆水平。
  五、重激励、广宣传,营造事业发展良好环境有成效。
  (一)文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趋于优化。着力构建完善全省文物系统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启动实施全省文博人才“新鼎计划”,完成优秀人才培养人选推荐、审定工作。对181名从事文物工作30年(以上)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完成第一届“浙江文物工作守望者”评选推介活动,评选出“最美浙江文物守望者”28名,在今日头条开展专题宣传,并编印了《第一届最美浙江文物守望者》宣传册。组团赴法国参加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编印《飞跃万里遇见你》文集。举办全省文物保护、田野考古、安防系统操作、博物馆藏品保管、博物馆社会教育、文物行政执法等各类实训、培训班。开展全省文博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调研工作。
  (二)文物宣传工作有声有色。继续举办2017年“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部署指导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优化全省文物系统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全省文物宣传工作通联会议、文物工作媒体座谈会,建立文物系统信息报送考评制度,组建全省文物系统联络员队伍,有效拓展文物宣传媒体途径。进一步提升文物宣传工作效能,《浙江文物》双月刊、微信服务号实现了改版升级,浙江文物网发布各类文博信息5600余条,《2016年浙江文物年鉴》编制完成,《浙江通志•文物卷》初稿编纂工作基本完成,开展了“文博情缘”征文活动。此外,开展了浙江省2017年度重要考古发现评选活动,举办了公众考古分享会。
  六、强党建、建制度,转变作风完善制度提效能。
  (一)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文化自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推行“一月一学”“一季一讲”“半年一论”“一年一训”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五四宪法资料馆参观学习、观看《知心法官》故事片、省级文化系统主题微型党课比赛、摄影比赛等各类活动。全面推行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等制度,坚持党建工作引领,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认真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查找短板问题,全面提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机关内部建设不断优化。根据省法制办和省社科院法治政府建设专业机构2016年度评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排名有所提升。根据省法制办要求,对由我局制定或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局机关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及信访、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一系列制度,有效提升了局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文史委,省文化厅,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良渚遗址管委会,西泠印社社委会,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文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