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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17-04-05 来源:浙江文物网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呈上。

    浙江省文物局

    2017年3月27日

    浙江省文物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6年是“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浙江省文物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省“法治浙江”建设和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立法、规范执法、加强普法,文物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文物法治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权利规范化、法制化

    一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开通了局官方微信服务号,进一步优化浙江文物网栏目设置,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更加便利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以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46条,其中原创工作信息1023条。充分发挥省政府统一互动平台、网上值班室、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及时受理、答复群众咨询、投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浙江省文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进一步优化省文物行政审批权利统一审批平台中的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提升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率。积极开展“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公开新修订的《浙江省文物局责任清单》和适时调整的《浙江省文物局权力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及时做好权力事项比对规范、行政处罚事项上线运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信息报送,共享数字资源归集共享等工作,确定省级文物部门的权力清单保留事项共65项,比之上一年度83项精简了18项。积极推进“信用浙江”建设。成立了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职责和分工,梳理了文物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按规定纳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积极采集报送文物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制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文物、博物馆、考古等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进文物法律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文物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重点配合国家局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修订调研论证工作并及时向省法制办报送修改意见,积极推进文物领域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汲取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落实“三统一”制度,把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范围,坚持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续聘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聘用为我局行政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积极法律咨询意见和指导,特别是对范炳锦诉我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724号姚斗门桥》异地迁建一案,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工作中,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为重点,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梳理优化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坚持依法审批,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办理事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双随机”制度和目录。开展“双随机”“法人违法”专项检查,积极推进文物执法监察工作和检查力度。全年执法巡查共计出动778人次,检查文博单位372家次,督察与指导文物违法案件6起。国家文物局开展的2016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我省获得“十佳案卷”1个,“优秀案卷”4个,获奖名列全国前列。

    二、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把法律学习纳入党总支、机关干部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局除了认真参加省里以及文化厅组织的有关法律培训和讲座,还邀请法律顾问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法制建设》《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政府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知识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督促处以上干部及时参加并完成干部网络学院的学习,逐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继续做好文物执法宣传工作,引导公众参与。在金华市举办了2016年“文化遗产日”我省主场活动,活动期间省文物监察总队联合金华市文物监察支队开展文物执法宣传活动,通过文物法律法规咨询、文保小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吸引了广大市民参与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通过结合执法巡查、案件督办、文化遗产日宣传等工作,采取架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开展有奖竞猜等形式,进行丰富多彩的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2016年5月,省文物监察总队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