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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文物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20 来源:浙江文物网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年度工作重点,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做好重大决策公开,组织好相关政策解读。实现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保密外,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渠道,公开相关内容,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责任处室:综合处和相关处室,公开形式: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网络公示,公开载体:省政府新闻办或省文物局新闻发布会、浙江文物网、时限要求: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正式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宣传推广工作,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责任处室:综合处、安全处,公开形式:网络公示、通告,公开载体:浙江文物网、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时限要求:按照法定期限办结公布)
      (三)根据相关规定,提交省文化厅统一公开年度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三公”、政府采购等情况。(责任处室:综合处,公开形式:网络公示,公开载体:省文化厅官网,时限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布)
      (四)做好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开。(责任处室:综合处和相关处室,公开形式:网络公示,公开载体:浙江文物网,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制度规定的相关载体,时限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布)
      (五)颁布《浙江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公布省文物局规范性文件。(责任处室:综合处和相关处室,公开形式:网络公示,公开载体:浙江文物网,时限要求:规划或规范性文件正式制定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做好文物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工作,主动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数据资源归集共享。(责任处室:综合处和相关处室,公开形式:网络公示,公开载体:浙江政务服务网,时限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时间安排逐步推进)
      (七)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责任处室:综合处、安全处、省文物监察总队,公开形式:网络公示,公开载体:浙江政务服务网,时限要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的20个工作日内)
      (八)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情况。(责任处室:文物处,公开形式:网络公示,公开载体:浙江文物网,时限要求:按规定时限做好候选项目和最终项目的公示)

      (九)做好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做好政务咨询投诉受理工作,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责任处室:综合处和相关处室,时限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负起责任,积极抓好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落实,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主动、不及时和公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二)落实责任。各处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要利用好浙江文物网、《浙江文物》双月刊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问题。
    (三)强化考核。各处室要将政务公开工列为处室年度工作重点任务之一,按照省文化厅处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