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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7 来源:浙江文物网作者:浙江省文物局

    浙文物发〔2015 〕32 号

    省人民政府 :
        现将《浙江省文物局2014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示。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1月16日

    浙江省文物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全省文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建设文物强省为目标,不断深化文物系统改革,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努力提升文物事业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及管理持续发力、焕发光彩
      大运河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北京时间6月22日,在卡塔尔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大运河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大运河浙江段成为我省继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之后的第二处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浙江段是大运河活态特征体现最显著的河段,较好地实践了将遗产保护与延续运河功能、与城镇发展建设、与历史文化展示、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助力遗产地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众生活品质提升的理念。由我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制定的《中国大运河环境景观保护与协调导则》,积极务实地回应了国际组织关于加强大运河缓冲区管理的工作建议,为大运河申遗做出了积极贡献。
      良渚申遗进展顺利。组织召开了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工作专家咨询会,邀请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就良渚古城遗址的价值和申遗可行性进行评估。根据国家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向国家文物局推荐良渚古城遗址为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正式项目。根据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及申遗工作要求,编制完成了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展示整治方案并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在良渚成立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遗产地联盟并达成《良渚共识》,不断扩大良渚古城遗址的影响力。协助省政府完成浙江省良渚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
      世界文化遗产及预备名单项目管理持续加强。继续做好世界遗产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管理及监测工作。同时,着力加强我省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的研究、保护、管理等基础工作,以储备我省的申遗正选项目,积聚申遗工作后劲。会同江苏省文物局积极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申遗工作。协调慈溪、龙泉、上虞等地开展浙江青瓷窑遗址申遗的前期研究和保护基础工作。
      二、文物系统自身改革不断深化、逐步深入
      行政权力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文物系统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及时公布文物系统权力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和省文物局责任清单,启用了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同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严管等调整,使简政放权落到实处。同时,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及取消、下放事项的对接指导等工作。
          重点领域改革步伐加快。参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审批改革顶层设计的主要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初步形成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嘉兴博物馆理事会制度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新途径新模式。加快推进全省文博事业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建设,形成评估工作框架性方案。根据省财政要求,对2014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法进行了改革,通过设置以文物保护项目为主导的因素分配法,使专项资金分配更加科学。
      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根据国家文物局部署,认真开展《文物保护法》修订意见征求工作,结合修法调研深入了解文物领域的体制机制弊端,为立法破解体制机制弊端提供了参考。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对《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同时,根据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处罚案件统计、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委托3家会计事务所对全省15个县(市、区)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三、“一普”工作扎实推进、走在前列
      组织保障工作切实有力。召开了全省普查工作会议,协调工作步伐、加快工作节奏。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普查经费保障专项督查,确保普查经费落实到位。全省各级普查办均已落实普查经费,2013—2014年共落实经费3645万元,市县落实比例名列全国前茅,得到国家文物局肯定。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开通省普查网络信息平台,做好全国可移动文物公众网浙江地方频道的维护更新,在杭州公交移动电视投放普查宣传片,在《今日浙江》半月刊开展普查专题宣传,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普查业务工作高效推进。密集举办普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全年举办文物认定培训一期、文物影像信息采集培训两期、信息登录平台骨干培训三期,共培训人员约600人次。文物认定及信息采集工作进展顺利,在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上登录藏品总数17万余件(套),超过了国家文物局10万件(套)的预定目标。普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国家文物局召开的全国2014年普查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四、大遗址保护与考古管理有序推进、扎实有效
      考古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主动配合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了15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和24项考古发掘项目,其中龙游荷花山早期新石器时代遗址、余杭良渚官井头新石器时代遗址入围“201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终评。积极组织实施学术目的明确的考古项目,上报《越窑遗址》等7项考古工作计划,其中毘山遗址、上林湖越窑遗址考古工作计划已获国家文物局批复。不断加强水下考古工作,完成了象山渔山“小白礁1号”清代沉船水下考古发掘,启动实施船体保护修复项目。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与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落成开放,首个全面反映我国水下考古近三十年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的《水下考古在中国》专题陈列同步对外展出。成功举办首届“水下考古•宁波论坛”、湖州钱山漾文化、上虞禁山窑址、崧泽文化等学术研讨会。
      大遗址保护管理扎实有效。配合国家文物局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工作,上报了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估资料,接受了国家文物局考古遗址公园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评估,得到了充分肯定。对首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进行了授牌,大窑龙泉窑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组织了省级论证。指导实施了吕祖谦家族墓和嘉善大往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五、文保单位保护管理等基础工作规范有序、成效明显
      文物保护工程及资质管理规范高效。进一步规范文保单位保护修缮技术文件审查批准工作,审查、上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保护工程立项申请27项,审批、上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保护维修方案20余项,审查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修缮方案及施工设计148项,竣工验收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维修工程19处。进一步加强对文保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各项目的申报审批手续、实施状况、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工程档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文保工程资质管理,开展了2014年度文保工程资质申报的审查工作和2013年度文保工程资质单位年检工作,全年新增资质单位14家,提升资质等级15家。
      文保单位“四有”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推进文保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四有”档案编制等工作,提请省政府调整和批准公布了117处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文保单位保护规划审查、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了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必要性评估,排定了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表,审查论证建德新叶村乡土建筑、平阳凤山遗址等一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规划,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了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诸葛、长乐村民居等保护规划,向省政府提请公布功臣塔及功臣寺遗址等全国重点文保护位保护规划。着力做好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查、论证工作。审查并上报涉及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8项,审批涉及省级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6项。积极协调做好暂停瑞安市西太山采矿权审批的有关工作,确保相关的文保单位得到有效保护。
      六、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稳步开展、卓有成效
      认真贯彻国家四部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积极做好我省传统村落保护项目遴选、审核及保护方案、资金审核上报等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部署,推进建德新叶村国家文物局古村落保护利用综合试点相关工作。启动实施全省国保省保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利用工作,完成建德新叶、诸暨斯宅、永嘉芙蓉等列入国家文物局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首批项目的总体方案编制等工作。召开全省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三年的总体安排。完成我省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家组组建及部分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督促指导、技术方案审核等工作。选定松阳县酋田村为省文物局重点扶持的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完成《浙江省古村落综合保护利用调研——以浙江省建德新叶村为例》、《浙江省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再利用研究》等调研课题,完成浙江省传统民居类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导则、图制编制工作。
      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申报和保护工作乘势而上、收获硕果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中,我省有4个镇和14个村入选。至此,我省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达48个,其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增加至2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增加至28个,总数居全国之首。湖州被国务院列为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使我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增加至8座。丽水被省政府列为省历史文化名城。此外,根据住建部、国家文物局部署,完成了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的审核上报工作,启动了第五批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组织开展了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考察,并积极协助、指导温州、海宁、龙泉、余姚等城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八、文物安全和执法巡查工作扎实有力、有所突破
      文物平安工程全面启动。经努力争取,在文物库房安全技防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设立了全省文物平安工程专项资金,额度为每年3000万元,实施期限暂定三年。正式启动了以不可移动文物安防、消防、防雷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兼顾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库房、安全技防建设的文物平安工程。编制完成了今后三年的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和防雷工作计划,初步形成了全省文物平安工程项目库。召开了全省文物平安工程推进会,对今后三年文物平安工程有关工作和近期工作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
      文物安防项目申报及工程建设成效明显。积极申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和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建德市新叶村乡土建筑、兰溪市芝堰村建筑群、临海市桃渚城、嵊州市崇仁村建筑群、缙云县河阳村乡土建筑和武义县俞源村古建筑群等6处成功列入全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平阳县顺溪古建筑群被列为全国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单位,各项目前期筹备工作陆续展开。大力推进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审核、批准中国茶叶博物馆提升改造等安防工程方案11项,竣工验收杭州章太炎纪念馆等安防工程5项。
      文物执法监察工作切实有效。大力开展文物安全督查工作,完成国家文物局部署的古城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积极争取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和公安部门的支持,成功破获安吉龙山八亩墩盗掘案、庆元胡纮墓被盗案等文物违法案件。全省各地文物执法监察机构深入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全省共计出动23373人次,检查文博单位11783家(次),督察文物非法案件36起,罚款22.2万元。积极开展管辖海域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和全省文物执法交叉检查工作,完成“天地一体”系统框架编制工作。在2014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我省两个案卷入选“十佳案卷”、三个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获奖率名列全国前茅,省文物局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
      九、博物馆建设与管理多措并举、趋于优化
      博物馆建设与管理跃上新水平。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中国丝绸博物馆改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快速推进。宁波港口博物馆、桐乡博物馆、安吉吴昌硕纪念馆、新昌博物馆、磐安茶文化博物馆等新馆建成开放,丽水博物馆、嘉兴博物馆(二期)、象山博物馆、黄岩博物馆、乐清博物馆、永嘉博物馆、浙江抗战胜利纪念馆等博物馆正在建设或布展。根据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首次对全省45家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进行了运行评估,形成了《浙江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报告(2013年度)。从评估结果来看,运行评估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及工作方案较为科学、合理,与博物馆实际运行状况基本符合,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水平,并有效揭示了我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在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教育等方面的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全省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工作,组织召开了对口帮扶试点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试点经验,扩大了对口帮扶范围。积极发挥省博物馆学会作用,召开了博物馆发展现状和未来使命学术研讨会,开展了第二届全省博物馆免费开放最佳做法推介活动。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博物馆年检工作并公布了全省博物馆名录,截至2013年底,全省通过年检的博物馆有270家,其中国有博物馆155家、民办博物馆115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49家。
    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获得新提升。组织开展了全省第八届(2013年度)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研究制定了《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项目评选规则(试行)》,共评出精品奖10项,优秀奖8项。指导和推动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建立,嘉兴博物馆作为全省首家理事会制度试点馆正式成立了理事会,宁波华茂美术馆理事会也在积极筹备中。组织全省15家博物馆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展示和宣传我省博物馆开发的文化衍生产品,并组织80多位博物馆馆长、设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分管领导考察观摩义乌文交会,学习先进经验,转变发展理念,提升博物馆文化衍生品开发水平。组织开展了国家文物局委托的“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了解了青少年的博物馆教育需求和试点博物馆教育资源配置状况,为推进我省青少年博物馆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奠定了良好基础。召开了全省博物馆展览交流信息平台建设座谈会,推进和完善该平台的建设,并积极发挥其促进馆际间文物藏品资源整合共享的作用,提升展览服务水平,推动文物“活”起来。浙江自然博物馆获评第六届中国博物馆十佳志愿者之星。
      社会文物管理增添新气象。西泠印社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被国家文物局批准确定为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完成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换届工作,召开了换届大会暨委员会年会,组建了第六届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全年共审核文物拍卖经营活动45场,审核文物拍卖标的35895件(套),做好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管理工作,新增第一类文物拍卖资质企业1家,文物拍卖企业3家,文物商店2家。
      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及应用推广多点开花、业绩不俗
      创新联盟龙头作用进一步显现。进一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组织召开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联盟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了由19名国内外文物保护科技领域专家组成的创新联盟学术委员会,提出了打造文物保护科技工作升级版的主要思路。积极联合相关企业推进浙江省文物保护传承专用设备产业技术联盟工作,依托该联盟的行业优势,开展文物保护专用设备研发。组织创新联盟成员——浙江大学在科技日报刊登《让科学的风把历史吹醒——首个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的故事》专版,有效扩大了创新联盟的影响力。
      文物保护科技及应用推广项目频结硕果。积极推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课题的实施。完成国家2014年度行业标准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协同省经信委做好2013年国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其中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系统项目得以立项。完成2013年度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与评审,17个项目通过初评和答辩。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与产业化应用项目的研究成果、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糯米灰浆的传统工艺科学化的研究成果、丝肽-氨基酸的脆弱丝织品接枝加固技术及无损检测分析技术、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大型饱水木质文物冷冻干燥脱水技术研究成果等一批文物保护科技项目成果得到应用并取得良好成效。文物科技援疆、援藏工作进一步深化。
      十一、文物宣传工作有声有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文物保护工作正式纳入省委党校培训课程。与省委党校合作,确定良渚遗址为省委党校干部任职培训现场教学点。今年以来,省委党校已在良渚遗址开展了主题“良渚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浙江省良渚遗址保护模式创新实践”的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多期现场教学活动,培训各类干部200余人次,使教学点成为向各级干部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重要窗口。
    文化遗产日活动有声有色。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主题、简朴隆重,组织有序、平安运作的原则,对全省的文化遗产日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省文物局与丽水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了“2014文化遗产日浙江主场城市(丽水)活动”,在《钱江晚报》刊发两个专版,通过浙江文物网、《浙江文物》双月刊进行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掀起活动高潮,受到了群众热捧,收到了明显成效。
      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完成全国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培训任务,做好省内的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轮训等工作。成功承办了第五届江浙沪文物行政执法业务交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陆续举办了全省文物干部(局长)培训班、全省文保单位“四有”培训班、全省文物系统安防系统操作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全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培训班、全省第二期博物馆馆长培训班、全省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全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培训班、全省文物鉴定骨干培训班、全省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使受训人员综合素养得到有效提升,为文物事业综合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