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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动指南【已归档】
  • 湖州市2014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10 来源:浙江文物网

      一、活动主题
      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二、活动时间、地点
      6月13日晚19:00—21:00,衣裳街古戏台
      6月15日下午14:00—21:00,爱山广场湖颖桥前
      三、举办单位
      主办: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湖州市博物馆
      湖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协办:各县(区)文广新局(文体局)
      四、活动内容
      (一)“苕霅遗韵”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项目展演
      演出12个节目,展示三县两区特色鲜明、表现力佳的传统舞蹈、曲艺等舞台表演类精品项目,节目中间参插非遗知识问答。
      地点:爱山广场湖颖桥前
      时间:2014年6月15日晚19:00
      实施单位: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手艺达人”湖州市民间传统手工技艺展示
      展示10项,以师带徒,技艺与实物展示相结合的形式展示所传承的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
      地点:爱山广场湖颖桥前两侧
      时间:2014年6月15日下午14:00—16:30
      实施单位: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中国梦•我的未来梦”——绢扇面绘画
      提供白面绢扇及各类颜料、画笔,现场让小朋友在绢扇上作画。通过小朋友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展现小朋友对中国梦的理解和认识、对未来的憧憬。
      地点:爱山广场湖颖桥前右侧
      时间:2014年6月15日下午14:00—16:30
      实施单位: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2014湖州市第二届戏曲票友演唱大赛
      文化遗产日传统活动项目,由市本级和三县两区分别推荐戏曲票友参加全市戏曲票友演唱大赛,进一步满足市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地点:衣裳街古戏台
      时间:2014年6月13日晚19:00
      实施单位: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五)“文化遗产日”媒体宣传
      在湖州晚报开辟“文化遗产日”专版,宣传我市在非遗和文物保护、博物馆在行动等各项文化遗产保护和品牌打造方面的成绩。拟由市博物馆、市文保所和市非遗保护中心分别撰写相关文章,在文化遗产日到来前夕,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牵头部门:文艺处、文物处
      撰稿单位:市博物馆、市文保所、市非遗保护中心
      (六)文保进社区活动
      为丰富文化遗产日活动,扩大文物保护工作的知名度、参与度,市文保所将在文化遗产日当天举办文保进社区活动。进行展板展示、现场讲解。
      地点:阳光城社区、天盛花园社区
      时间:2014年6月14日上午9:00—15:30
      实施单位:湖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七)文物工作成果展览
      市博物馆、市文保所提供展板,由承办单位具体布置展出。
      地点:爱山广场湖颖桥前
      时间:2014年6月15日下午14:00—16:30
      实施单位:湖州市博物馆
      湖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八)博物馆在行动---博物馆联盟集萃巡展
      主要展示湖州近30家博物馆的特色和成果
      地点:社区、学校
      时间:5月16开始巡展
      (九)茀手拈花:吴茀之书画作品展
      地点:湖州市博物馆
      时间: 6月13日至7月12日
      (十)吴茀之书画展笔会
      地点:博物馆二楼会议室
      时间:6月13日上午10:00—11:30
      实施单位:湖州市博物馆
      五、工作职责
      (一)按照市文广新局工作安排,湖州市2014年文化遗产日市本级活动由市局文艺处牵头组织开展,职责包括总体方案制定、活动策划指导、媒体宣传协调、经费方案制定等工作。
      (二)市局文物处职责包括指导市博物馆、市文保所有关活动方案制定和宣传稿件撰写。
      (三)市博物馆、市文保所职责包括各自活动方案制定并实施、场地联系协调和宣传稿件撰写。
      (四)市非遗保护中心职责包括子活动方案制定并实施、场地联系协调和宣传稿件撰写。
      六、其他事项
      (一)活动期间,各活动实施单位按框架要求做好方案细化,活动项目须使用“文化遗产日”活动专用标识,并统一活动场地背景、展板风格等活动主题。
      (二)联合公安、消防、卫生、城管、媒体等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卫、卫生环境、舆论宣传等相关工作,各活动实施单位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
      (三)有关涉及各县区参与的项目,请于5月15日前将参演项目信息(项目选送表)上报市文广新局文艺处,联系人:曹赟,联系电话:2399227,13587930508
      (四)涉及本次展示、展演活动的排练费、交通费由各县区承担,其他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